上海私家调查:离婚带走了所有家产怎么判
一、离婚带走了所有家产怎么判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,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配偶一方有重婚、与他人非法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夫妻义务的行为,并因此导致离婚的情况发生,无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。也就是说,当身处这种困境时,倘若无过错方面临配偶因上述恶劣行为导致的离婚局面,且配偶陷入了将全部家产席卷一空的境地,那么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二、离婚未分家产后续如何处理
离婚未分家产可通过诉讼或协商解决。若协商,双方应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,签署书面协议,明确各自财产份额及归属,经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确认后生效。若协商不成,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分割共同财产。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如财产性质、取得时间、出资情况等,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。同时,要注意诉讼时效,一般为三年,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在处理过程中,需收集和保留相关财产证据,如房产证明、银行存款凭证等,以支持自己的诉求。总之,要及时采取措施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三、离婚一方带走全部家产合法吗
离婚时一方带走全部家产通常不合法。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平等分割,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若一方私自带走全部家产,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,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重新分割财产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,若配偶在婚姻中有重婚、非法同居、家庭暴力等行为并导致离婚,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。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贡献